关于2015-2016学年度国家助学金获得学生初审名单的公示
来源:本站编辑 点击数: 日期:2015-10-28 15:23:18
厦软院学工〔2015〕29号
根据市教育《关于做好2015-2016学年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及报送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经学生申请、班级民主评议、辅导员推荐、系(部)审核和学院资助管理中心复核,产生张丽婷等570位2015-2016学年度国家助学金获得者。从即日起,在全院范围内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2015年10月29日至2015年11月4日。 如有异议,请于11月4日之前报学院资助管理中心。联系人:郭老师,电话:0592-6276766,电子邮箱:1727471102@qq.com。 附件:2015-2016学年度国家助学金获得学生名单(公示) 学生工作处 2015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