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请国家助学金的通知
来源:本站编辑 点击数: 日期:2016-10-08 15:46:02
厦软院学工〔2016〕20号
各系:
根据厦门市教育局财政局《厦门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6-2017学年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及报送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开展2016-2017学年国家助学金候选人申请活动,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学院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不含旁听生、14五年专)。
二、评选名额(总数:特困180人,普通400人):
系 别 |
名额 |
系 别 |
名额 |
||
特困(4.10%) |
困难(9.12%) |
特困(4.10%) |
困难(9.12%) |
||
电子信息工程系 |
13 |
30 |
数字传媒系 |
32 |
70 |
软件工程系 |
50 |
110 |
经济管理系 |
41 |
91 |
设计艺术系 |
24 |
54 |
外语外贸系 |
20 |
45 |
三、具体要求:
请各系根据《厦门软件职业技术学院国家助奖学金评审办法》要求,严格按照规定的评审标准和程序组织评审,于10月21日前将符合要求的评审材料报送至学生处资助管理中心。
各系报送材料应包括:1.国家助学金评审报告。纸质版与电子版,报告应能反映评审依据、评审程序和公示等基本情况;报告需附本系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小组和班级评议小组成人员名单、评审工作小组评审意见。2.所申请学生的《国家助学金申请审批表》(纸质版)。3. 国家助学金学生名单汇总表(纸质版与电子版)。
请各系准时上报相关材料。
联系人:郭老师 联系电话:6276766
附件:1国家助学金申请审批表.doc
学生工作处
2016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