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文明班级(先进班集体)”评选办法

来源:学生处 点击数: 日期:2011-10-11 22:14:30

 

厦门软件职业技术学院“三好学生”、“优秀学生

干部”、“文明班级(先进班集体)”评选办法

(2011年修订)

 

 

为培养学生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鼓励学生勤奋学习、开拓进取,提高学院教育教学质量,为社会输送更多的优秀人才,现对“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文明班级(先进班集体)”评选办法作如下规定。

一、“三好学生”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模范地遵守《普通高校学校学生管理规定》、《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校纪校规,有良好的道德修养;

 2.学习刻苦,被推荐为本学年学院二等以上(含二等)奖学金。具有较强的知识应用能力、创新能力,积极参加科技与学术活动;

3.积极参加文体活动,体育成绩合格,有良好的生活习惯和健康的心理素质;

4.本学年每学期的德、智、体、美综合测评排名在本班级10%以内。

二、“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模范地遵守《普通高校学校学生管理规定》、《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校纪校规,有良好的道德修养;

 2.责任心强,热心集体事业,能够积极主动地为同学服务,较出色地完成所承担的社会工作,并有一定工作能力;

 3.既能密切联系同学,发扬民主,虚心听取意见,又能坚持原则,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

 4.严格要求自己,作风正派,办事公道,以身作则,能发挥骨干作用、桥梁作用和模范作用;

 5.学习目标明确,刻苦努力,成绩良好,无不及格科目。

三、“文明班级(先进班集体)”评选条件

1.全班同学能积极参加政治学习和院、系组织的各项活动。能出色完成各级组织交给的任务。

2.班委会成员团结协作,模范带头、办事公道、无私奉献、威信较高。

3.班级管理制度健全,执行严格,班风正、集体观念强。

4.全班同学学习努力,学习风气浓厚,上课出勤率高,课堂纪律好,上课无睡觉、玩手机、玩游戏等现象,各类考试通过率高。诚实守信,无考试作弊现象。

5.全班同学积极参加文体活动,体育锻炼达标率在90%以上。

6.全班同学能严格遵守国家法规和学校纪律,班内无打架斗殴、赌博、酗酒等严重违纪现象发生,在校园精神文明建设中成绩突出。

四、奖励办法

1.颁发荣誉证书,并记入学生的学籍档案。

2.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给予每人100元以内奖励。

3.文明班级(先进班集体)500元班费奖励。

五、评选方法

1.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应先由本班级学生进行评议、推荐。

2.辅导员综合班级同学的评议结果,向所在系推荐具体人选;对表现特别突出的学生,也可由辅导员直接向系提名推荐,系评优领导小组审核后报学生处。

3.院、系级学生干部表现特别优秀者,也可由院、系学生工作部门直接提名作为候选人。

4. 文明班级(先进班集体)由系评优领导小组进行评议,评议结果报学生处审核。

5.三好学生的名额控制在学生总数的10%以内。优秀学生干部名额从严掌握,原则上每个教学班1名,每个系2名,院一级学生干部的名额控制在总数的20%以内。文明班级(先进班集体)的名额控制在班级总数的20%以内。

6.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文明班级(先进班集体)每学年评选一次,于次学年十一月前评定。毕业当学年不参评。

7.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文明班级(先进班集体)经学生处召开专门会议评审后报学院分管领导审批。

七、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由学生处负责解释。以前颁布的有关评选办法自本办法生效之日起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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