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软院学工〔2016〕19号
各系:
根据厦门市教育局、财政局《厦门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6-2017学年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及报送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开展2015-2016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候选人评选活动,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学院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全日制普通高职在校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不含旁听生)。
二、评选名额(总数:125人):
系 别 | 名额(4%) | 系 别 | 名额 (4%) |
电子信息工程系 | 9 | 数字传媒系 | 23 |
软件工程系 | 31 | 经济管理系 | 30 |
设计艺术系 | 18 | 外语外贸系 | 14 |
三、具体要求:
请各系根据《厦门软件职业技术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办法》要求,严格按照规定的评审标准和程序组织评审,于10月21日前将符合要求的评审材料报送至学生处资助管理中心。
各系报送材料应包括:1.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报告。纸质版与电子版,报告应能反映评审依据、评审程序和公示等基本情况;报告需附本系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小组和班级评议小组名单、评审工作小组评审意见。2.所申请学生的《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纸质版一式二份)。3.国家励志奖学金候选人名单汇总表(纸质及电子版)。
请各系准时上报相关材料。
联系人:郭老师 联系电话:6276766
学生工作处
2016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