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
根据《厦门软件职业技术学院“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及本学年实际情况,将开展2015届优秀毕业生评选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2015届毕业生。
二、评选程序
1.推荐。各系毕业班班级评议小组根据《办法》,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认真核实本班同学三年来的学习和表现情况,推选出候选人,辅导员对推选结果进行审核后推荐至系部评议工作组,并提交《审批表》及加盖教务处印章的成绩单(二年)。
2.系内审核与公示。系评议工作组对各专业各班上报材料进行审核、汇总,并在系内进行5日以上的公示(各系公示时需告之资助中心公示地点并提交照片)。公示无异议,于4月3日前将《审批表》和《优秀毕业生汇总表》等相关材料上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3.学院资助管理中心汇总各系上报材料,认真复核审查,并在全院范围内进行公示。
4.公示无异议,上报学院资助领导小组审批。
三、名额分配
系 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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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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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 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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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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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管理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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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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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语外贸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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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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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传媒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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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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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信息工程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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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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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件工程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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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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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奖励办法
1. 授予“厦门软件职业技术学院优秀毕业生”称号,颁发荣誉证书,并记入学生的学籍档案。
2. 给予每位优秀毕业生800元现金奖励。
五、其他事项
1.请各系对学生提交的《审批表》认真审核,特别是“表现情况”一项要根据《办法》规定的评选条件和学生实际情况详实填写。
2.要求学生同时提交《审批表》的电子档,以便修改和完善。
3.学生签字栏必须手写,不能电脑打字输入。
4.《审批表》一式三份,一份存入学生正本档案,一份存入学生副本档案,一份资助中心留档。
5.如有疑问,可咨询资助管理中心。
学生工作处
2015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