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软院学工〔2015〕11号
根据省教育厅、厦门市教育局、资助中心的部署,2015年生源地信用贷款工作已经开展,现在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办理流程:
1.首贷:
①需在农业银行或者农商银行(农村信用社)办理贷款的学生请参照附件1《附件1:生源地贷款指南折页》进行相关材料准备工作;
2.续贷:
①往年在农业银行办理贷款的,请登陆http://www.gjzxdk.com/进行续贷申请;
②往年在农村信用社办理的,请登陆https://zxdk.fjnx.com.cn/进行续贷申请。
③省外学生请打印《附件3:高校确认书》,于6月30日前至学生处资助中心盖印,确认书一式两份。
二、注意事项:确认表中银行帐户信息需填写学院帐户信息,具体信息请见附件7。
三、说明:
1.首贷学生所需材料是指回当地教育局资助中心、银行申请贷款时所需提交的材料。
2.学生生源地教育局、银行受理贷款申请时间为:7月15日至10月15日。
如有疑问,请咨询6276766
附件:
学生工作处
2015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