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
根据《厦门软件职业技术学院“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及本学年实际情况,将开展2012届优秀毕业生评选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2012届毕业生。
二、评选程序
1.申请。学生根据《办法》,审查自己三年来的学习和表现情况,符合《办法》规定条件的同学,请在4月20日之前向班级评议小组(或辅导员)提交《审批表》(需同时提交电子档)。
2.审查。班级评议小组根据《办法》,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认真评议或推荐,辅导员对评议结果进行审查,并提交系部工作组。
3.系内审核与公示。系工作组对各专业上报材料进行审核、汇总,并在系内进行3日以上的公示。公示无异议,于5月4日前将《审批表》和《优秀毕业生汇总表》等相关材料上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4.优秀毕业生的名额不超过本专业学生数的10%。
5.学院资助管理中心汇总各系上报材料,认真复核审查,并在全院范围内进行公示。
6.公示无异议,上报学院资助领导小组审批。
三、奖励办法
1. 授予“厦门软件职业技术学院优秀毕业生”称号,颁发荣誉证书,并记入学生的学籍档案。
2. 给予每位优秀毕业生600元现金奖励。
四、其他事项
1.请各系对学生提交的《审批表》认真审核,特别是“表现情况”一项要根据《办法》规定的评选条件和学生实际情况详实填写。
2.要求学生同时提交《审批表》的电子档,以便修改和完善。
3.学生签字栏必须手写,不能电脑打字输入。
4.《审批表》一式三份,一份存入学生正本档案,一份存入学生副本档案,一份资助中心留档。
二○一二年四月五日
附件:
1.《2012届优秀毕业生各系名额分配表》.doc
2.厦门软件职业技术学院2012届优秀毕业生审批表.doc
3.2012届优秀毕业生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