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
根据厦门市教育局、财政局《关于安排2015-2016年高校国家资助预算的通知》要求,现将开展2014-2015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候选人评选活动,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学院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全日制普通高职在校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不含借读生)。
二、评选名额(总数:135人):
系 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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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额(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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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 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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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额(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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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管理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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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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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艺术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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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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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传媒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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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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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信息工程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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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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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件工程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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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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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语外贸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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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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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具体要求:
请各系根据《厦门软件职业技术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办法》要求,严格按照规定的评审标准和程序组织评审,于9月30日前将符合要求的评审材料报送至学生处资助管理中心。
各系报送材料应包括:1.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报告。纸质版与电子版,报告应能反映评审依据、评审程序和公示等基本情况;报告需附本系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小组和班级评议小组名单、评审工作小组评审意见。2.所申请学生的《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纸质版一式三份)。3.国家励志奖学金候选人名单汇总表(纸质及电子版)。
请各系准时上报相关材料。
附件:1.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doc
学生工作处
2015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