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软院学工〔2013〕15号
各系学工:
为做好2013年社保年度秋季(2013年7月至2014年6月)大学生医疗保险参保登记与缴费工作,根据《厦门市大学生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实施办法》和市地税局《厦门市地方税务局关于2013年度大学生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参保对象:全体高职大学生。
二、缴费标准
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110元。
三、参保流程
1.首次参保或停保减退后再次参保大学生应于参保时间内,找辅导员办理参保登记与缴费手续。2013年度的110元保费先由辅导员代收,并于10月31前统一上缴学院财务处,辅导员要妥善保存票据并上交复印件至学生处资助中心。
2.首次参保学生要按规格提交电子照片。相关材料请于10月20日上交至学生处资助管理中心。
3.新生参保时专业名称要求统一简称,年级班级统一用阿拉伯数字表示;老生沿用以往专业简称,请勿修改!
联系人:郭东萍 电话:6276766
辅导员要加强医保宣传与参保动员工作,做到人人参保,应保尽保。
学生处
2013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