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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宿舍管理规定(厦软院学〔2011〕4号)

发布日期:2012-02-29    点击:

 

 

厦门软件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宿舍管理规定

厦软院学〔20114

为了维护学院正常教学、工作、生活秩序,创造文明、整洁、优美、安静、安全的学习和生活环境,促进学生德、智、体、美、能全面发展,特制定本规定。
一、学生宿舍住宿管理制度
1.学生入住公寓,必须遵守公寓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人员管理。
2.学生应按各系安排的房间、床位住宿,不得擅自调房、换床、自由组织住宿。不得留宿外来人员,不得将床位出租或转借他人住宿,未经批准不得夜不归宿或在校外租房居住。
3.学生毕业或中途休学、退学,应到学生公寓管理中心办理退宿手续,方能离校,凡属学生公寓的公物,不得擅自搬离学生公寓。
4.学生公寓实行门禁制度,学生凭学生证、E通卡等有效证件出入。
5.男女学生分楼住宿,男女生公寓未经批准不准异性及其它人员入内,严禁留宿异性。
6.学生应自觉维护公寓区内公共秩序。不观看、传播反动淫秽书刊和声像制品;严禁携酒入室;禁止在公寓区赌博、酗酒、打架斗殴、高声喧哗、踢球、拍球、吹拉弹唱等影响他人学习和休息的活动;禁止在非节假日时间内打牌;禁止在公寓饲养宠物;禁止攀爬围栏、攀跃阳台。
7.禁止在公寓区张贴、散发有关招聘、商品买卖等商业性广告,不得在公寓区从事营利性活动。
8.公寓的公共楼道不准存放自行车、晾晒衣服,不准乱堆、乱放杂物,禁止随意移动、动用、损坏消防器材或其它安全设施,以免影响公寓整洁和消防安全。
9.学生应爱护公物,节约用水用电、随手关灯、关水龙头。公寓内的生活设施损坏应及时报修,人为损坏应照价赔偿。
10.学生在宿舍使用电脑应自觉遵守《厦门软件学院学生宿舍电脑使用管理规定》。
二、学生宿舍安全管理制度
1.学生应自觉遵守公寓作息时间,按时起床,就寝;每天晚上2300各系负责本系学生晚点名,宿管员进行抽检,考勤结果报系辅导员;每天早晨600统一开大门,每周日至周四晚2300,周五至周六晚2330准时锁大门,并进行迟归登记;因特殊情况迟归,应事先向所在系辅导员请假,报各楼栋值班室备案,来不及请假的应事后及时说明情况;迟归者持学生证等有效证件进行登记 ,并说明原因后方可进入公寓。
2.学校实行外来人员及贵重物品登记制度,末经批准不得带外来人员进入公寓,亲友来访必须履行登记手续,经同意后方可进入。全体学生要提高警惕,严禁小商小贩和其他无关人员进入公寓楼,对出入学生公寓的可疑人员及其携带的物品,公寓管理人员有权进行查询。
3.加强防盗意识,大额现金存入银行,并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贵重物品,离开宿舍时锁好门窗。
4.严禁在宿舍内使用明火,禁止私拉电线、私接电源;严禁使用电热棒、随手泡、电磁炉等违规电器;对违章使用造成事故的由当事人赔偿损失。
5.全体同学要积极配合公寓管理人员做好公寓楼安全保卫工作,在公寓区发现可疑人员、事故隐患或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及时报告公寓管理人员;发生案件时,应保护好现场并及时报告。
三、学生宿舍内务卫生管理制度
1.学生应尊重保洁人员的劳动,自觉维护公寓区的环境卫生,禁止在公共场所随地吐痰、乱扔垃圾,禁止向窗外或楼下乱扔杂物、泼水。
2.学生应保持宿舍卫生整洁,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宿舍长应安排好每日值日卫生,学生在打扫宿舍卫生时,应将垃圾及时清理,不允许将垃圾堆放在楼道及宿舍内。
3.每周三下午为全校内务卫生日活动时间,宿舍长应组织宿舍成员进行内务卫生大扫除。
4.各系、学生组织定期进行宿舍内务卫生检查评比,评比结果作为评定星级“文明宿舍”和宿舍成员各类任职、评奖、评优的参考依据之一。
四、学生应自觉遵守《厦门软件学院学生宿舍管理规定》,保证制度的严肃性;对不遵守学生宿舍管理规定的,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五、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实施,由学生公寓管理中心负责解释。以前颁布的有关学生宿舍管理规定自本规定生效之日起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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