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食品安全知识有奖竟答活动的通知

来源:学生处 点击数: 日期:2011-06-16 07:55:36

 

转发福建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参加福建省

食品安全知识竞答活动的通知

 

闽教办体〔201131

 

各设区市教育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办公室、各高等院校、省属中等职业学校、:

     现将《福建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参加福建省食品安全知识竞答活动的通知》(闽食安办函〔201151号)转发给你们,请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学校认真做好竞答活动的组织宣传工作,动员广大师生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知识竞答活动,提高广大师生食品安全科普常识。

 

                          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

                          二○一一年六月七日

 

 

 

 

福建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参加福建省食品安全知识竞答活动的通知

 

闽食安办函〔201151

 

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各设区市食安办:

根据省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福建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1年食品安全宣传月活动的通知》(闽食安办〔201112号)要求, 6月76月20,福建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举办食品安全知识有奖竞答活动。为广泛发动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做好竞答活动组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答时间:2011678006202400

二、竞答对象:全省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监管人员、新闻工作者、学生群体及其他社会公众。

三、竞答内容:《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配套法律法规知识、食品安全科普常识及辨别假冒伪劣食品和有毒有害食品的基本知识。竞答共设50道单项选择题,答案具有唯一性。在东南网(网址:www.fjsen.com)、省经贸委门户网(网址:www.fjetc.gov.cn)、省食品安全资讯服务网(网址:www.fujian-foodsafe.gov.cn)上刊登。

四、竞答方式:本次竞答活动通过网络进行,为有奖竞答。网络竞答通过网页软件自动生成分数。具体答题流程详见附件,所有参与者均需留下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通讯地址与联系电话。6月下旬由主办单位按成绩高低确定获奖人员。若同一成绩人数超过该奖励等级的名额,则由省食安办领导在工作人员见证下随机抽取获奖人员。竞答活动设特等奖2名、一等奖10名、二等奖50名、三等奖100名、鼓励奖50名(奖金分别是2000元、1000元、500元、200元、100元)。630日前在福建省食品安全资讯服务网公布获奖名单。获奖人员凭有效证件到省食安办领奖或根据获奖者提供的具体地址寄发奖金。

五、具体要求:为广泛发动群众参与食品安全知识竞答活动,扩大活动的覆盖面和影响力,请省食安委各成员单位和各设区市食安办认真做好活动的组织宣传工作,通知所辖市、县(区)食安办及有关部门的食品安全监管人员、相关企业人员参加活动,并充分利用部门网站、手机短信等形式组织食品生产经营者及广大消费者广泛参与。

附件:福建省食品安全知识有奖竞答网络流程

 

二O一一年六月三日

 

 

 

 

附件: 

附件:

福建省食品安全知识有奖竞答网络流程

 

一、网络答题流程:


东南网首页—→活动竞答页面—→注册资料—→作答—→完成交卷—→出成绩

二、网络答题说明:

1、竞赛采用“先注册,再答题”原则,即:先输入姓名、身份证号、联系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等信息,注册完毕开始答题。

2、网民通过网络答题,答题全部为选择题(单项)。

3、网民交卷后,后台自动完成以下数据:自动评卷、自动得出成绩,活动结束后的第一天将数据提交省食安办。

三、首页实现形式:

链接实现:文字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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